来源:桃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9-08 17:38:08 阅读量:632
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站违反公务用车规定,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问题。2016年4月至2020年7月,桃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站占用某公司面包车一辆,供该站职工工作时使用。2020年7月3日,桃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站将该面包车归还。郗海柱作为公路站站长,对此负有直接责任。2020年12月23日,郗海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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